文本是通过诠释生成的“将是”状态的语言存在物

2023/5/4 19:12:06   字体:

   傅永军撰文《文本概念及其特征:基于哲学诠释学的一种理解》指出,在伽达默尔看来,语言存在物具有诠释的优先性。语言超出意识,不受意识的控制,是对任何被理解物进行诠释的普遍媒介,一切被理解物都是在语言中存在并成为理解的对象。语言是事物的规定性,对事物的理解是一种语言性事件,人们对任何事物的理解总是在语言、思想和事物三位一体的关系结构中展开。语言呈现事物,即事物被语言说出,也就是事物被思想,并让事物在语言中存在且语言性现出。语言与思想、事物具有一致性和同在性,语言是事物的存在方式和意义呈现方式,是语言使人们拥有了世界。语言的这种事实性使事物必然能够呈现在语言中,人们可以像阅读书籍一样“阅读”事物。诠释学因此具有了经典诠释学的典型品格,文字固定的文本提出了真正的诠释学任务,理解事物就是解释文本。在哲学诠释学视域中,文本概念具有“以真理为内涵的经典性”和“意义诠释的无限延展性” 两个内在规定性。文本不是预成物,先于诠释直接给予诠释者。文本在诠释中生成,表现为一种可被带入不同语言并不断被赋予新说的语言意义整体。哲学诠释学的文本概念揭示出语言与被理解物之间的诠释学关联,映现出被理解物的存在状况,以清晰明确的方式显明诠释学的普遍性。 


 摘自《社会科学》202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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