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知识的适用性分为工具适用性和规范适用性两个维度

2022/9/2 17:18:17   字体:

  王培峰撰文《适用性的证成:特殊教育知识何以可能的一个认识论逻辑》指出,特殊教育知识适用性是哲学认识论的问题。适用性的证成关系到特殊教育知识在学理上的合法性。当前,我国特殊教育知识建构存在某种程度的学理性紧张,知识适用性问题突出。特殊教育知识适用性是指不同质的概念、范式、方法、技术等知识运用于特殊教育知识领域,并按照特殊教育领域应用目的,达致性状协和一致的可能性状态。特殊教育知识适用性证明,以“合目的性”原则为认识论的核心准则,构成特殊教育知识建构逻辑的一个前提性的先验认识论原则。任何一种认识、理论或做法进入到特殊教育知识谱系中,都必须接受这种知识适用性的证成。特殊教育知识的适用性分为工具适用性和规范适用性两个维度,以及在不同理论范式、不同学科领域、不同国家地区和在特殊教育体系内部知识迁移演化四个特殊教育知识适用性问题域。特殊教育知识适用性的研究以严谨、科学的求真态度和深刻的人文价值关怀,为特殊教育知识建构的合法性搭建了学理上的新平台,对修正特殊教育知识建构的认识论逻辑开辟了一个新领域,对推动我国特殊教育知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摘自《学术探索》2022年第6期 〔责任编辑:刘 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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