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公平应关注质量与结果

2019/4/10 14:39:54   字体:

余秀兰撰文《关注质量与结果:我国教育公平的新追求》指出,我国教育公平的发展具有阶段性特征,随着社会发展和教育扩张,量上的不平等已渐弱,特别是基础教育阶段的入学率差异已不明显。不平等更多表现在高等教育的入学机会以及各类教育质量的不平等。这表明,我国教育发展的矛盾从量的需求转向质的需求,教育公平已从起点平等转入关注质量和结果平等的阶段,从“一个不能少”到“不让一个孩子掉队”。事实上,将质量纳入公平的视野,关注结果平等,正是我国追求教育公平的进步表现。因而,今后政策要特别关注弱势人群的学业成功机会,对于这些人提供同样的机会和同样的对待已不足够,还需给予更多的关注和补偿,需要有区别的对待,教育平等的最终的目标是向每个儿童提供使其天赋得以发展的各种机会。造成教育结果差距的主要原因是基础教育的质量差距与学生家庭教育背景的分化,且家庭背景可能对学生教育获得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应当从关注入学率等量上的平等,转向关注学生教育获得的质量,并要给弱势家庭孩子以特别关注和适当补偿,以追求更平等的教育结果。 

摘自《南京师大学报》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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