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黄明慧,嘉应学院政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宪法基础理论、地方立法。
〔*〕本文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学科共建项目(GD14XFX10)“如何构建宪法实施的司法路径”阶段性成果。
〔摘要〕宪法解释对于解决宪法文本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冲突意义重大。因此,本文尝试着剖析美国的宪法解释方法——文本主义(Textualism),并借鉴文本主义的有益经验为推进我国宪法解释的发展提供一种思考方向。本文的框架结构包括:首先,介绍美国宪法解释的文本主义之发展脉络;其次,对美国宪法解释文本主义的可取之处与值得商榷的地方进行客观评析;最后,从美国宪法解释的文本主义获得两点启示:一是美国经验值得关注,但中国的宪法解释应当坚持走自己的道路;二是中国的宪法解释应当尊重宪法文本。
《学术界》杂志社地址:
安徽合肥南二环与马鞍山路交口加侨广场C座12楼1205-1211
电话:0551-63422973 63418274
传真:0551-63418274
邮编:230022
综合: xsjzzs@163.com 哲学: xsj_zhx@163.com
政治学:xsj_zzx@163.com 法学: xsj_fx@163.com
经济学: xsj_jjx@163.com 社会学: xsj_shx@163.com
文学: xsj_wx@163.com 历史学: xsj_lsx@163.com
本刊不以任何形式收取版面费,全国社科工作办举报电话:010-63098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