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郎秀云(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200433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
〔摘 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完善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基础.当前正在全国推进的农地确权工作并没有明确农村集体成员资格认定条件;没有明确土地所有权主体的组织形式;没有明确所有权主体和行使主体的关系和运行原则;没有明晰集体与成员的土地产权关系;没有明确集体成员所有权的内容,不能从根本上革除农地集体所有权“主体虚拟、产权不清、权能残缺、行使机构与行使程序不明确”的弊端.农地确权的基本思路应是: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农地集体所有权制度.
DOI : 10. 3969 / j.issn. 1002-1698. 2017. 08.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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