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王学辉( 1965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行政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胡学瑾(1982 —),西南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博士生.
〔摘 要〕法治建设有它具体的历史语境.中国在历史传统、宗教习俗、文化经济方面与西方国家有根本的不同,要在这些条件下完成法治的跃进非常困难,况且这些条件还规定了中国的法治不可能照搬西方模式.法治的生成需要慢慢地浸润.这就决定了法治建设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必须确立一个过渡期.这个过渡期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法治秩序的形成,而其本质特征表现在必须依靠国家力量的推动.在法治过渡期,需要在把握现实的基础上为法治秩序的到来做好理论上、思想上和制度上的准备.
DOI : 10. 3969 / j.issn. 1002-1698. 2017. 08. 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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