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孙道萃,刑法学博士、刑事诉讼法学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刑事法学。
〔*〕本文系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网络水军’违法犯罪类型及法律适用问题研究”(GFZDKT2024C01-1)与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拔尖人才”项目资助(2023-2025)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内容法定与程序严格的国家“法定式”定罪模式及其地位正遭受拆解与颠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孕育“确认式”定罪的程序条件。它以定罪的理论地位与司法功能之弱化、犯罪认定的实体简化、程序确认是末端结果为基本程式,以认罪认罚从宽协商机制是程序基础、静态定罪与动态定罪的新设定是实体基础为生成理据。既有认罪认罚行为供给合法的客观事实根据、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奠定正当性基础、“程序确认”输出末端的实质与整体正义等专属功能优势,也有司法异化风险。“确认式”定罪有独特的理论意义,但应消除对程序的过度依附,通过实体与程序的对称化、遏制量刑对定罪的过度“反制”,提升理论的自主性。尽管立法尚未正式规定认罪协商,但“核准”定罪的隐性做法与旺盛的实践需求,预示“协商式”定罪模式可能渐出,并储备更加积极的理论潜能。
DOI:10.3969/j.issn.1002-1698.2025.0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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