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琳撰文《从敬的主体辨析朱王异同》指出,朱子理路中,敬是涵养此心,使之主于理。但是,究竟谁主敬、谁持敬,谁把捉得此心定?似乎不应是心自己,而有一潜隐的道德主体呼之欲出,但朱子又不认可一超离超绝,超验纵摄的心体、性体,以及“以一心把捉一个心”“二心交战”“裂一心而为三”的内倾性理路,于是,“敬”的主体是研究朱子敬论必然遭遇且难以回避的颇费周章的问题。朱子理路中,理(性)静气(情)动、理弱气强,只意味着性理不能保证流行发用中的不失主宰,却并不意味着在其阔大精微理论体系中道德证成与道德动力的落空。无论是对心体内在功能、职能的设定,还是内外综合抑或以内摄外的理路,朱子与王学皆不尽相同。从心体上看,要论主敬、居敬、持敬的主体,究竟是“心做主宰”,还是“心体主宰”?皆不甚妥帖。若说“心做主宰”,敬在心上做工夫,惺惺明德持敬主一,达至惺惺常惺惺与心的“鉴空衡平”之境,因此也可以说是“心做主宰”。若说“心体主宰”,此心体既是心的本然状态,也是“即存有即活动”的明德,还是“只存有不活动”的性理,朱子理路中的心体虽然有此三个层次,但都不是一个先天全具、超验纵摄的大本大原的本体之物。敬是心体的常惺惺法,已知已明的明德心体、性体在心上做居敬、穷理,涵养、致知的交相养工夫,以澄明、唤醒并充养、充拓此心明德,这是在生命与宇宙、世界感发触动的彼此作用中实现本体性圆满并获致吾心全体大用的理路。
摘自《学术研究》2024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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