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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中国式现代化的规范性要义

《学术界》杂志(月刊)(ISSN:1002-1698 CN:34-1004/C) 期数:2025年第2期 栏目:学术前沿   字体:
本篇全文:PDF格式 1.51MB
本文作者:张泽润 张志忠
责任编辑:刘鎏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规范性;价值目标;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作者简介:张泽润,内蒙古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张志忠,法学博士,内蒙古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与社会发展研究。


〔*〕本文系内蒙古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重点资助项目“和平与发展:中国式现代化的世界选择”(11200-54220396)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从规范性维度看,中国式现代化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根本尺度,去褒贬、维护、矫正或重构现代化过程中一切实然的社会历史活动。从理论逻辑看,中国式现代化的规范性要义基础是建立在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社会“人的发展”理论之上,并完成了对西方现代化规范性要义的超越,在此意义上使中国式现代化的规范性要义彰显科学性与价值性的统一、民族性与世界性的统一。从历史逻辑看,“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目标和规范性要义,是从近代中国对现代化探索失败所形成的“不规范”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式现代化的“规范”中历史性生成的。从现实逻辑看,中国式现代化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外交等领域形成的规范性要义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规范性要义的当代彰显并进一步规范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未来发展。 


DOI:10.3969/j.issn.1002-1698.2025.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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