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徐海燕,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研究”(21&ZD006)的阶段性成果。
〔摘要〕中国乡村治理的现代化进程如何通过优化治理结构,摆脱结构性困境,让各类权力各司其职,相得益彰,是乡村治理结构面临的挑战。传统乡村遵循“治道”结合的治理结构,经历了治弱道强和治道双弱的时期。进入现代社会后,随着行政权力的逐步下沉,乡村治理经历了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初期的国家全能主义治村模式,改革开放后的乡政村治与一核多元、取消农业税后的嵌入式集成治理模式。两治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治理的逻辑底线,应准确认知权力类别及功能,实现“权力—情境”动态平衡,地方精英行为逻辑的转变是治理结构调整的体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结构样态是双向奔赴的产物。对此,应掌握规律、深度观察,及时建构有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
DOI:10.3969/j.issn.1002-1698.2025.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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