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方维保,文学博士,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现当代文学和比较文学研究。
〔*〕本文系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百年中国新文学史编纂体例研究”(20BZW148)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新文学史对散文文体的叙述有八种情况:以“散文”命名一级标题,在次级标题中不出现散文、报告文学、杂文等概念,也不明确文艺性散文、杂文、报告文学的亚文体属性;以“散文”命名一级标题,在次级标题中明确使用散文小品、杂文、报告文学等亚属文体概念;在一级标题中同时出现散文、报告文学、杂感的概念,并将其置于“散文”的叙述位置上叙述;将杂文、报告文学、抒情散文等概念,分散置于各个独立的章或节中;以“散文”命名一级标题,叙述内容中仅限于文艺性散文;以“散文”命名一级标题,又在次级标题上重复“散文”概念,并使之与报告文学、杂文平行并列;以散文、报告、特写、政论、传记等同时命名一级标题;在“散文”概念下注释性列出报告、特写、传记等概念。新文学史散文叙述的此种复杂方式,显示了散文概念的多层次性:狭义的散文文体概念、广义的散文文体概念、作为文类的散文概念、兼具文体和文类特征的散文概念。新文学史散文叙述策略的多样性,契合着新文学史家多样性的散文文体概念。文体观念与文学史编纂策略之间自始至终存在逻辑关系。
DOI:10.3969/j.issn.1002-1698.2023.05.011
《学术界》杂志社地址:
安徽合肥南二环与马鞍山路交口加侨广场C座12楼1205-1211
电话:0551-63422973 63418274
传真:0551-63418274
邮编:230022
综合: xsjzzs@163.com 哲学: xsj_zhx@163.com
政治学:xsj_zzx@163.com 法学: xsj_fx@163.com
经济学: xsj_jjx@163.com 社会学: xsj_shx@163.com
文学: xsj_wx@163.com 历史学: xsj_lsx@163.com
本刊不以任何形式收取版面费,全国社科工作办举报电话:010-63098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