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周小凡,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文明史研究院副研究员。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华法系与中华法律文化问题研究”(20@ZH038)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习近平关于涉外法治重要论述主要包括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理念、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国际法治观、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的国际法目标,并共同凝聚为新时代我国涉外法治理念的国际法内涵。为传统国际法提供了新兴领域立法的新思路,引导了其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建设的新转向,推动了中国作为国际法角色主体的新转变,丰富了中国国际法话语的新内涵。进而推动了中国涉外法治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利益发展,贡献我国全球治理的法治力量带来长久裨益。我国关于国际法治发展之路将更加自信和稳健。
DOI:10.3969/j.issn.1002-1698.202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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