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喻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法理学研究。
〔摘 要〕陆九渊把典宪与苛法置于相互对照的地位。典宪与苛法作为两种不同的规范,在价值指向上截然相反,绝不能相互混同,绝不能把苛法称为典宪。立足于典宪与苛法之间的分辨,可以勾画出陆九渊在法理学上的憧憬:祛苛法而求典宪。典宪即常法,即道理,即仁义,代表了法的理想形态;苛法就是不正、失道、失理、不仁、不义的法,代表了法的邪恶状态。倘若要祛苛法而求典宪,那就必须宗孟子、正人心、辨义利、别公私,与此同时,还要明层次,看到在典宪与苛法之间,还有一种居于中间层次的法度,它低于典宪,但高于苛法,它具有现实性,可以作为摆脱苛法走向典宪路途上的津度。
DOI:10.3969/j.issn.1002-1698.2021.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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