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祝天智,博士,江苏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主要从事乡村治理与农村土地问题研究。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乡村振兴战略下的新乡贤参与机制创新研究”(18BZZ110)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农地“三权分置”改革是对“两权分离”背景下乡村治理困境的积极回应,为未来乡村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它可以保障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正确政治方向,为培育和引入新的更具活力的乡村治理主体创造了条件,为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还为创新乡村治理机制提供了机遇。同时,“三权分置”改革也对乡村治理主体重塑、治理议题重置和治理体系重构提出了创新要求。在“三权分置”背景下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可以从重塑利益均衡的治理主体结构体系,重置以改善民生和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为核心的治理议题,重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三个方面入手。
DOI:10.3969/j.issn.1002-1698.2021.0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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