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王思琛,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任保平,西北大学中国西部经济发展研究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项目“新发展阶段中国特色经济学基本理论问题研究”(18VXK002)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构建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是确保我国经济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的内在要求。新发展阶段我国宏观经济治理目标取向的阶段性特征表现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动能转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新发展阶段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需要在宏观经济治理理念的创新、治理目标的调整、治理方式的转变、治理手段的完善四个方面统筹协调推进,从而形成“四位协同”的基本架构。新发展阶段我国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基本职能主要定位在制定质量型的宏观政策和实施高质量的经济治理两个层面,依据职能定位最终建立起宏观经济治理的标准体系、指标体系、政策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和政绩考核体系。
DOI:10.3969/j.issn.1002-1698.2021.0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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