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郭萍,山东大学儒家文明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副研究员,研究方向:儒家哲学、中西比较哲学。
〔*〕本文系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儒家自由理论研究”(2020GN026)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自由问题与哲学、宗教的一个根本问题——超越问题相契合,可以说,自由即主体性超越。其中,相对主体性超越,是以绝对主体性为终极目标的超越,其实质是自由的程度问题;绝对主体性超越则是绝对主体性的时代性转变,也即超越目标的更新,其实际指涉着自由的历史型变。因此,儒家现代自由的展开需要在现代性生活方式下重建绝对主体性,即确立现代自由的超越目标,据此展开现代相对主体性超越,从而提升现代主体的自由度。鉴于现代新儒学在超越维度上存在的风险,我们不仅要将社会制度建构确立为相对主体性超越的基础性内容,而且要重建现代性的、外在神圣性的超越目标。
DOI:10.3969/j.issn.1002-1698.2021.0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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