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吴理财,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教授、院长、博士生导师;王为,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 要〕大数据治理是基于大数据兴起的社会数据化和数据社会化双向互动而提出的治理手段与技术,数据权力和数据权利是理解大数据治理的两个基本向度。通过“数据—信息—权力”的关联性建构,数据权力的生成逻辑得以明确。数据权力是基于数据资料形成的权力形式,经过数据挖掘、信息转化,数据权力得以形成。数据权利是立足于数据权力的权利主张,旨在形成权力倾轧下的防御性保护。两者均衡统一,共同为大数据治理的路径探索和善治目标的实现提供有益启示。
DOI:10.3969/j.issn.1002-1698.2020.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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