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徐国利(1966—),历史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教授、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儒商高等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文化思想史、史学理论及史学史、区域社会史。
〔*〕本文系中国孔子基金会、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儒商高等研究院合作项目“中国现代儒商评价体系”(2018110020)阶段性成果。
〔摘 要〕儒商义利观是儒商文化的核心要素。儒家重视“义利之辨”,主流思想是以义为本,主张以义为利和重义轻利。传统儒商秉承儒家义利观并予以新诠释,倡导以义制利、以义取利、利缘义取、化利为义和急公好义。近代儒商生成于民族企业家群体中。他们对传统儒商义利观作了近代性转换,既吸收西方近代功利思想,又传承儒商重义价值观,倡导义利并重和义利合一,将国家和民族大义置于个体利益之上。儒商义利观及其近代转型体现了儒商文化以义为本,强调价值理性的文化取向,与西方商业文化以利为本,强调工具理性的文化取向不同。这彰显了传统儒商文化的普适价值,对当代儒商文化重建有重要启示。
DOI:10.3969/j.issn.1002-1698.2020.0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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