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贾康,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园林,法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
〔*〕本文系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规划司2019年重大研究课题“关于‘十四五’时期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研究”的子课题“‘十四五’时期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与完善”、第61批博士后面上项目“当代中国财政分权体制法治化研究”(2017M610953)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提出复合单一制概念,旨在对我国国家结构形式作出更适合、更深刻的界定。在“一”与“多”的对立统一中,复合单一制要求并赋予财政分权格局更多的制度弹性。复合单一制下的财政分权,实际上是对当代中国隐性财政宪法的一种集中表达,突出体现我国现代财政制度的特色与相关功能。复合单一制与财政分权格局的关系有机统一,前者是后者形塑的时代与国情环境条件,决定着当代中国财政体制的基本格局,后者丰富了国家结构形式的制度内涵,贯彻了前者的实践可能性与可持续性,这一隐性财政宪法逐渐走向成文化、体系化和制度化,是中国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的基本趋势,服务于全面依法治国,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DOI:10.3969/j.issn.1002-1698.2020.0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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