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史少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日本早稻田大学访问学者。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中国近代的国学与东学关系探究”(项目编号:15XZX005)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公德心”,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是依靠舆论和内心信念维护国家尊严、遵循公共生活规则、维护人类公众利益之心理意向。“规范意识”是人发自内心的,遵循各类规则的意识。人不仅是个体的人,而且人也是社会的人。只有在有序的社会中,才能使每个人相互协调、安定生活。构建、维护社会良好的秩序需要不断提升每个公民的“公德心”与“规范意识”。而“公德心”与“规范意识”的形成,需要与“法治”紧密配合,需要学校、家庭、社会三方的努力,更需要因人而异、因势利导培育“公德心”与“规范意识”。
DOI:10.3969/j.issn.1002-1698.2019.0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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