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王冠,教育博士,中国纪检监察学院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反腐倡廉与治理、干部教育培训等;任建明,管理学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政府管理、反腐倡廉工作、公共组织领导等。
〔摘要〕特约(邀)监察员制度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具体表现。该制度自1989年国家监察部创立特邀监察员制度至今,已走过三十年的发展历程。2018年8月,国家监察委员会印发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标志着特约监察员制度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基于对规范性文件的考察,并对监察部特邀监察员群体进行实证分析,同时探讨特约(邀)监察员的制度变迁,可以对新时期的特约监察员工作提出一些新的建议。
DOI:10.3969/j.issn.1002-1698.2019.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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