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曹德和,安徽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语言文字应用和语言文字理论研究;王卫兵,安徽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语言文字应用研究。
〔摘要〕围绕修辞审美我国学界一直存在争议。争议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上。一是表达与审美的对应联系。即有的学者认为,无论何种表达,不论是积极修辞还是消极修辞,都与审美相联系;而有的学者认为,只有积极修辞方才有美可言。二是辞格与审美的生发关系。即有的学者认为,辞格具有超常审美功能,在修辞美感的生成上,前述功能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有的学者认为,辞格与平常词句一样都是中性化的,修辞美感的生成乃是语境作用的结果。三是修辞审美的标准。即有的学者认为,修辞审美以形式同内容相和谐以及表达同语境相和谐为标准;而有的学者认为,修辞审美以符合“真善美”要求为标准。通过辨析可以发现,欠妥观点的出现有其历史原因,应予包容看待;但随着审美实践和审美研究的新发展,无论怎么说有关思想认识和理论阐释都应与时俱进。
DOI:10.3969/j.issn.1002-1698.2019.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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