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朱德宏,蚌埠学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教授,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诉讼制度与司法政治学。
〔摘 要〕检察职能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制度有效性具有显著的“蝴蝶效应”,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程序中排除非法证据,适应于检察机关构建政治秩序功能和检察体制的制度逻辑,并适应警察职业风险规避的科层制逻辑、地方权力中心化的社会治理的制度逻辑。 检察机关刑事再审抗诉制度的纠错职能置前程序排除的非法证据于多重程序的评判之内,可能使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制度绩效背离立法意愿。
《学术界》杂志社地址:
安徽合肥南二环与马鞍山路交口加侨广场C座12楼1205-1211
电话:0551-63422973 63418274
传真:0551-63418274
邮编:230022
综合: xsjzzs@163.com 哲学: xsj_zhx@163.com
政治学:xsj_zzx@163.com 法学: xsj_fx@163.com
经济学: xsj_jjx@163.com 社会学: xsj_shx@163.com
文学: xsj_wx@163.com 历史学: xsj_lsx@163.com
本刊不以任何形式收取版面费,全国社科工作办举报电话:010-63098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