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李宁(1953—),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系教授;史婷婷(1992—),南京财经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徐国栋(1989—),南京财经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中农民自组织能力建设问题与对策研究”(12YJA840014)研究成果之一。
〔摘要〕村级基层组织作为国家政权与乡村社会衔接的桥梁和纽带,在我国乡村社会变迁进程中始终具有核心和凝聚力的作用。针对现阶段我国农村所面临着乡村治理内卷化、传统文化式微以及部分地区黑恶势力猖獗等困境与挑战,村级基层组织的力量不是削弱而是必须强化。其有效路径则是通过健全民主法制化监督机制、文化历史传承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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