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陆平辉(1966—),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宪法学、民族法学研究.
〔∗〕本文系 2011 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NCET - 11 - 0844)、2010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散居少数民族权利保护的现状与对策”(10BFX013)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族籍权益在公法层面是指基于特定民族身份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族籍权益对于维持群体特征与实现认同,构建和谐社会政治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族籍权益主要基于民族成份政策产生,并成为少数民族成员据以实现民族平等的一项重要手段,转型时期我国的民族成份政策面临着复杂的实施环境,日渐增多的通过更改民族成份以享受更多利益的趋利现象,客观上使实施民族成份政策与保障少数民族族籍权益之间产生了一定的张力,进而使民族成份政策面临挑战,当前,加强族籍权益立法,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趋利倾向,推进民族成份事务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应该成为完善我国民族成份政策,保障少数民族族籍权益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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