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古洪能,法学(政治学)博士,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政治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 要〕政党合作并非我国所独有,国外也有政党合作,但二者在外在形式和内在实质上都存在重大区别,由此产生的国家治理成效也各不相同,这一比较产生了一些一般性的理论发现。相比于国外的政党合作,我国的多党合作是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具有更为广泛的平台,合作领域更加全面深入,合作方式更加正式规范,合作是稳定和长期的。国外政党是在多党竞争的基本格局中出于策略考虑而选择合作的,目的是实现本党的目标和维护本党的利益,因此是一种手段型合作;我国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团结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为了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这一全局而长远的共同目标,出于国家和民族大义以及对人民福祉的考量而进行合作的,维护的是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是一种目的型合作。二者的不同性质正是导致其外在形式有别的根源,也是国家治理成效不同的根源,还是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比国外政党制度优越的根本原因。对国内外政党合作的比较研究表明,政党合作一般来说要比政党竞争更有优势,但只有良性的政党合作才是真正具有优势的。
DOI:10.3969/j.issn.1002-1698.2024.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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