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朱碧波,法学博士,云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员。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华民族共同体话语体系自主性建构研究”(23AMZ002)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自主知识体系建设的一个关键前提就是厘清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文明标准。这既是打破西方国家以西式文明标准攻击非西方文明体的理论之需,又是增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国际传播力的实践之需。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文明标准,集中体现为中国式人权理念。人权是现代文明的核心。以人权作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文明标准,既可以得到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的历史性检验,又可以得到世界文明发展演进的共识性检验。中国式人权文明,以马克思主义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指引,立足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致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人权认知,并不是一个封闭自大的理论体系。一方面,它强调加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促进各国人权交流合作,推动各国人权事业更好发展。另一方面,它强调展开中国式人权文明的理论证成,深化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是人权之基的理论研究,推进国际社会理解中国式人权文明,理解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DOI:10.3969/j.issn.1002-1698.2024.05.003
《学术界》杂志社地址:
安徽合肥南二环与马鞍山路交口加侨广场C座12楼1205-1211
电话:0551-63422973 63418274
传真:0551-63418274
邮编:230022
综合: xsjzzs@163.com 哲学: xsj_zhx@163.com
政治学:xsj_zzx@163.com 法学: xsj_fx@163.com
经济学: xsj_jjx@163.com 社会学: xsj_shx@163.com
文学: xsj_wx@163.com 历史学: xsj_lsx@163.com
本刊不以任何形式收取版面费,全国社科工作办举报电话:010-63098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