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地方政企关系的消极影响

2023/2/23 19:05:03   字体:

   刘志彪撰文《地方政企关系调整: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一个要点》指出,地方政府拥有了各层次的国有企业,不仅使其拥有了发起地区间竞争的财力和有效手段,也使其内生出了干预市场的动机和目的,可以完整地实现对区域内经济运行的决策指挥控制。但是我们也应该客观地看到,地方政府的行政分权与经济分权之间的悖论,可能会导致地方政府在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下,运用所具有的公共职能去滥用行政权力,行使各种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从而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形成实质性阻碍。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在拥有和控制了一大批实力雄厚的参与竞争的国有企业之后,其可能的行为之一,是通过这些国有企业进行行政性垄断,同时试图通过这些垄断不断壮大自身调控市场的力量。总体来看,这种与拥有大批国有企业力量有关的行政性垄断,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两种:一是为自己所属所控的各层次国有企业创造参与市场竞争的政策优势,制定排挤、歧视非自己所属所控企业的政策性壁垒和非政策壁垒,从而造成对市场的保护和对商品要素资源充分自由流动的障碍;二是为实现各种本位利益的目标,利用自己所属所控的各层次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从而有可能造成市场分割现象出现。因此,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既需要改革地方政府的职能结构和行使产业政策的方式,也需要调整其与所属所控企业的关系,破除其利用所属所控企业推行封闭的小市场和自我小循环的倾向。 


 摘自《东南学术》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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