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所说的“市民社会”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社会


2022-11-30    字体:

   王峰明撰文《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基于〈德意志意识形态〉与〈资本论〉的解读》指出,马克思所说的市民社会,与其说是资产阶级社会,毋宁说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社会,或者说是以资本主义形式存在的商品生产和交换关系。如果说“真正的”或“成熟的”市民社会意指商品生产和交换居于统治地位的商品经济社会,那么,与之相对应的尚未成熟的市民社会则意指自然经济条件下的简单商品生产和交换社会。简单商品生产和交换可以说是一种不成熟的市民社会,因为商品货币关系被自然经济的外壳所包裹,尚未取得统治地位;但是,决不能说简单商品生产和交换是一种不成熟的资产阶级社会,因为商品货币关系和资本关系是两种性质不同的经济关系。这样,我们就把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成熟的市民社会解读为“商品经济社会”,从而把成熟的市民社会与商品经济本质地联系起来。马克思把“商品经济”视为“成熟的市民社会”,不仅把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与简单商品生产区别开来,也把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区别开来。如果把市民社会解读为资产阶级社会,就无法理解“成熟的市民社会”的含义,以及成熟的市民社会与此前不成熟的市民社会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成熟的或真正的市民社会所指的,就是区别于自然经济社会的商品经济社会。撇开“成熟的”这一限定词,市民社会所指的,就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社会,既包括前资本主义的包裹在自然经济中的简单商品生产和交换,也包括以资本主义形式存在的商品生产交换即商品经济。 


 摘自《哲学研究》2022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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