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7/22 10:52:06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我省社科研究系列202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拟于2022年11月进行,自今年起启用网络平台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相关规定和《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社科字〔2019〕37号)文件执行。未实行评聘分开的单位,须在各级人社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


二、转岗评审。


因工作岗位变动转评社科研究系列的,需转岗任职满1年。转岗前后任职年限累计满5年,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凡未经转岗评审的,一律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论文须发表在“CN”刊号的学术性刊物上,或发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安徽日报》上(不包括在增刊、论文集、其它报纸上发表的文章以及未发表的手抄稿、单个印刷体、清样稿等),由本人独立撰写(或第一撰写人),且内容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申报人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工作不相符的,须提交接受本专业的继续教育证明后方可申报。


五、对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的材料由社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初审后报省人社厅统一审核。


六、坚持职称申报评审公开和承诺制度,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申报人员和全社会监督,确保整个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切实维护职称评审权威性,提高评审工作公信度。


七、代表作须严格按照皖社科字〔2019〕37号文件规定提供原文,报省社科研究系列职称办统一送审,其中申报研究员须经3名同行专家鉴定;副研究员须经2名同行专家鉴定。


八、申报材料包括:(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2)高级职称人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出版)的代表作3篇(部)一式3份(原件不得少于1份),提交的代表作应对照评审标准中的具体要求确定,并同所申报的专业方向一致;(3)满足业绩条件的材料原件,若是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4)核心期刊(含视同核心期刊)原件。


九、按照要求在职称评审平台提交各类材料扫描件,若是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学术论文需扫描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著作需扫描版权页(封面、封底)、目录、本人撰写部分证明页和正文页面一页。


    十、因今年初次进行职称网络平台评审,请申报人员、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注意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和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日)。


地  址:合肥市徽州大道1009号 省社科院职称办


电  话:0551-63438326(兼传真)、0551-63413260


联系人:杭大虎  叶信进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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