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童之伟,博士,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湖北民族大学兼任特聘教授。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创新研究”(14ZDA01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法权说的核心内容由权利、权力、剩余权、权、法权、义务、法等7个基本概念、若干基础性命题和相关分析模型构成。用法权一词实因别无更好选择。义务的重要性、常见性低于权利、权力的判断符合客观实际。将权力概念的范围控制在实在法限度内的安排优于其他选择。确立权、剩余权概念符合逻辑与实践相一致的原则。秦文的分析方法和逻辑瑕疵导致了对权利、权力财产内容的认识偏差。有新概念新名词,才谈得上新的法学思想。如果将法权说比拟为一幅色彩斑斓的投影画面,它的底色一定是代表经济利益的色彩。权力识别实质标准非常必要,有巨大技术优势,有助于严格、合理、周延地区分权利和权力。
DOI:10.3969/j.issn.1002-1698.2021.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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