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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问题”的“张力论”解——基于“合理形态”的辩证法的视角

《学术界》杂志(月刊)(ISSN:1002-1698 CN:34-1004/C) 期数:2019年第10期 栏目:学术探索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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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高云涌
责任编辑:汪家耀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问题”;“合理形态”的辩证法;实践关系;历史科学

作者简介:高云涌,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本逻辑与新时代历史唯物主义的创新发展研究”(18BZX028)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来说,通过拯救黑格尔的自觉辩证法而得到“合理形态”的辩证法的基本解释原则,是唯物主义的实践关系原则。建构自觉的“合理形态”的辩证法的完善理论体系对于他们两人都是未能最终完成的思想任务。由于革命需要和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他们两人分别选择从实践关系的两极——“人与人的关系”(历史观或人类史)和“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观或自然史)入手“剥去”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形式并在共同的“历史科学”研究事业中加以自觉运用,事实上营造出一种在两极张力关系中共同建构“合理形态”的辩证法的基本理论研究格局,组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学术共同体。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创作过程中将“辩证方法”运用于政治经济学批判,但最终并未如愿“遗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列宁语);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将“辩证方法”运用于自然观并试图对其进行体系化构建,但这部“篇幅巨大的独立的著作”也终未完成。这种“合理形态”的辩证法本身的张力结构和马克思、恩格斯相关研究的未完成性给后来的阐释者们留下了广阔的理解空间,同时也留下了如何理解两人思想关系的重大理论课题。     


DOI:10.3969/j.issn.1002-1698.2019.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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