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转变已有的城镇化模式

2014/2/24 9:27:50   字体:

宣晓伟撰文《中国城镇化模式的反思与转换》指出,已有的城镇化模式给中国经济社会带来了一系列负面的影响。“城乡分割、人地分割”的模式对农民造成了严重的剥夺;“政府主导”形成的城镇化造就了城市的新二元结构和新的社会不公。要想真正发挥城镇化对中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必须转变已有的城镇化模式,迈向城镇化的新路,要由“身份等级”观念转向“人人平等”观念;地方政府要由“土地财政”逐渐转向“房产财政”;中央和地方在事权分担上要由“事权共担”转向“分层分类责权关系”;要将“迈向城镇新路”放到“中国现代化转型”的大背景下,明确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国家和个人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政府和市场之间关系的调整方向,以逐渐实现原有的“金字塔型的官僚化社会结构”向“网络型的多元化社会结构”的转变和社会关系由“血缘亲缘化的个人关系主导”向“正式和非正式的契约化关系主导(包括市场规制和契约)”的转变,完成中国城镇化新旧模式转换过程中的“惊险一跃”,从而奠定中国城镇化未来发展的坦途。


摘自《区域经济评论》201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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